昌都地区土地资源的总体比例
2010年08月14日 04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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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区土地资源的总体比例是:五分草地三分林,暂不宜利用的有二分。全区土地总面积为16301万亩,其中牧草地面积8433万亩,占全区土地资源总面积的51.74%,人均占有草地面积156亩。虽然草地面积大,但质量差,主要是天然草地。好的和比较好的一、二等草地仅占草地面积的52.5%。由于土地质量较差,在区域性气候条件下,牧草生长缓慢,低矮,稀疏,覆盖率只有30%~70%,载畜量受到限制,草畜矛盾突出,因此制约了畜牧业的大规模发展。
林地面积4464万亩,占全区土地资源总面积的27.4%,人均占有林地面积82.7亩,其中灌木林占37%。人均占有耕地1.5亩,其中分布在海拔3700米以下河谷地带的只占31%,而分布在海拔3700~4300米高原上的占69%。二、三等耕地占25.7%。
昌都还有暂不宜农牧林的土地,占全区土地资源总面积的19.7%。其中有裸岩地、砂地和砾石地;还有的土地海拔太高,开发难度大,无法改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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