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专家组赴我市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野外验收工作
2021年11月17日 06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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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至11月13日,由自治区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副队长胡孝洪带队的专家组一行5人赴我市10县(区)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野外验收工作并于近期在市自然资源局召开野外验收汇报会。
野外验收阶段,专家组一行深入各县(区)地质灾害隐患区从孕灾地质条件、地质灾害及隐患、农村切坡建房、单体地质灾害(勘察点)承载体、典型地质灾害及斜坡勘察、钻孔、治理工程复核、县域地质环境条件与地质灾害及隐患遥感解译、普适性监测预警等方面对各县(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成果进行检查。汇报会阶段,各县(区)局、作业单位、监理单位、局相关科室参会,听取作业单位汇报、查阅施工、监理资料等。
通过野外实地和听取汇报,专家组认为各作业单位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原则通过此次10县(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野外验收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专家组要求各作业单位:一是要理清思路,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1:50000)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作业;二是要尽快完成野外相关工作,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归档;三是尽快开展项目分析、整理、总结;四是进一步核实拟选址的监测预警点;五是要与市、县充分衔接,保障数据成果发挥作用。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扎西泽仁同志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责任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作业单位要按照专家组、县(区)意见,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保质保量,抓紧时间整改,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深入实地,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切实做好项目库建设。就工作进展情况、验收会议精神和专家组整改意见以及市局工作要求,要第一时间向县委、政府进行汇报,确保按期整改到位。会上扎西泽仁同志还就当前我市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对各县(区)进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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