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20180608号)挂牌出让公告
2018年06月11日 04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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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出让矿权基本情况(见下表)
编号 |
矿权 名称 |
设计生产规模 |
矿区 面积 |
开采 标高 |
储量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增价 幅度 |
昌矿挂-2018-01号 |
卡若区孜通坝矿区砂石矿 |
60万立方米/年 |
0.135平方公里 |
|
220万立方米 |
3年 |
98万元 |
294.65万元 |
5万元 其整倍数 |
昌矿挂-2018-02号 |
卡若区加卡矿区砂岩矿 |
35万吨/年 |
0.4平方公里 |
|
304.83万吨 |
8年 |
83万元 |
251.05万元 |
5万元及其整倍数 |
注意:1.本次挂牌出让不设保留底价;2.该采矿权起始价不含交易服务费等相关税费。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经采矿权所在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同意,具备采矿权申请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竞买人为个人或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能一次性缴纳价款和竞买保证金,在信用信息记录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受让人应当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
1.标的瑕疵的影响。采矿权投资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即视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2.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
3.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
4.不可抗力的影响。
四、现场踏勘
竞买人需到矿区现场踏勘的,由竞买人自行前往,国土资源部门予以协助。
五、挂牌资料获取和报名时间
有意竞买者可于
六、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8年6月20日9时整;
终止时间:2018年7月4日9时整。
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矿业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书》,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报价方式。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须知等,请参阅有关挂牌文件。
2.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3.竞得人不按约缴纳该宗矿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八、昌都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 系 人:龙林杰
联系电话:0895-4821704 0895-4821857
联系地址:西藏昌都市昌都大厦市国土资源局
昌都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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